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吉安晟峰实业有限公司8000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安晟峰实业有限公司8000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吉安晟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工业园A区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5月1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于江
联系电话:15179608008
吉安晟峰实业有限公司8000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吉安晟峰实业有限公司8000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