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西省千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微晶干粒、合成釉料以及陶瓷功能墨水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省千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微晶干粒、合成釉料以及陶瓷功能墨水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西省千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存华
联系电话:13809213520
江西省千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微晶干粒、合成釉料以及陶瓷功能墨水项目(一期)验收意见.pdf
江西省千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微晶干粒、合成釉料以及陶瓷功能墨水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