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年产2600万平方OCA光学胶等项目(一期年产120万平方OCA光学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600万平方OCA光学胶等项目(一期年产120万平方OCA光学胶)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西和信化研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泰和大道东侧)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1857979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