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井冈山市龙市镇西气东输二线末站与接收门站合建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龙市镇西气东输二线末站与接收门站合建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井冈山市龙市镇庄前村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2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洪星
联系电话:0796-6898861
井冈山市龙市镇西气东输二线末站与接收门站合建站项目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