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永新县天然气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新县天然气管网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江西天然气永新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安市永新县高桥楼镇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5月17日-2019年6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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