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处理2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6日-2019年9月12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饶日荣
联系电话:0797-8772988
大余县东宏锡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钨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