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醇酸树脂1500吨、固化剂500吨、合成树脂涂料2500吨、水性漆500吨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醇酸树脂1500吨、固化剂500吨、合成树脂涂料2500吨、水性漆500吨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余县新华工业园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2021年3月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瑞莲
联系电话:18807970996
大余松瀛化工有限公司(二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附图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