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大余县春晖矿产品加工厂年处理尾矿(钨渣)2万吨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余县春晖矿产品加工厂年处理尾矿(钨渣)2万吨搬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大余县春晖矿产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25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朱良雄
联系电话:15907078578
大余县春晖矿产品加工厂年处理尾矿(钨渣)2万吨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见.pdf
大余县春晖矿产品加工厂年处理尾矿(钨渣)2万吨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