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达年产8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达年产8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细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周瑾
联系电话:13807976183
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达年产8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达年产8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达年产8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图.pdf
江西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5万吨(达年产8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利用扩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件.pdf